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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日博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沙区2018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 信息复核时间:2018-02-22 -- 字体:大 中 小 -- 【内容纠错】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直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龙沙区2018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齐齐哈尔市日博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

 

 

 

龙沙区2018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新《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推动龙沙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2018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龙沙区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消协、省消协、市消协的要求,动员全区上下广泛参与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宣传普及新《消法》、新《条例》,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开展中消协提出的“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活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消费者参与相结合的消费维权体系,为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龙沙区经济又好又快向前发展。

二、主题活动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开展宣传2018“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

三、活动时间

2018年1月29日至3月31日。

四、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日博

承办单位:龙沙区消费者协会

协办单位: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文明办)、龙沙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发改工信局(含物价)、区农业局、区城管局、区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有关商服企业。

五、活动内容                                                     

(一)召开2018年龙沙区消费维权工作通报会。2018年3月1日,由龙沙区消费者协会牵头组织各有关理事单位联合召开年度消费者维权工作通报会。通报自2017年以来龙沙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及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情况,公布2017年以来龙沙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并发布消费警示。

(二)召开2018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3月4日,龙沙区消费者协会组织召开有理事成员单位、法律专家、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义务监督员代表等参加的围绕新《消法》、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和以消费维权为主要内容的座谈会。

(三)集中开展新《消法》、新《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讲座活动。活动月期间龙沙区消费者协会将组织理事成员单位人员进商场、进社区、进部队、进学校、进村屯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单和举办新《消法》、新《条例》、《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消费维权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消费教育活动。

(四)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活动。3月7日至3月8日,由龙沙区消费者协会牵头联合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及服务企业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安全、卫生、价格、标识、广告宣传及信誉卡使用情况等。检查的重点行业是:食品(包括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建筑装饰材料、农资、儿童玩具、餐饮、美容、干洗、电信等生产经营和服务企业。对检查出的一般问题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有严重问题的违法企业将责成有关执法机关立案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五)举办2018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和宣传“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活动。3月15日龙沙区将在中环广场举办龙沙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果展和打假维权、假劣商品识别展示,名优商品展销,有关部门现场接待消费者咨询投诉,发放新《消法》及年主题宣传单。个私协会组织义务服务队免费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辖区有关商服网点悬挂横幅,粘贴标语口号,出宣传板。华丰家电城、百货大楼、大福源、新开路、百花电子城等大商场、市场要设立现场投诉咨询站,接待消费者投诉咨询,大造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宣传之声势。

(六)配合市消协开展“消费者满意调查问卷”评选和“十佳行业标兵单位”“诚信维权先进单位”评选活动。我们将积极配合市消协在全市开展的“消费者满意度调查问卷”评议活动。以评议结果为重要依据,从龙沙区推荐一批重责任、讲诚信、质量优、服务好的“十佳行业标兵单位”和“诚信维权先进单位”。同时对问题突出、消费者反映强烈不满意的单位,以“红黑榜”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曝光,督促企业规范经营行为。

(七)积极配合并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市消协举办的第四届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声文艺晚会。3月16日,龙沙区消费者协会将组织派出龙沙区方队参加市消协在齐齐哈尔电视演播大厅举行的第四届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声文艺晚会并参与晚会节目的互动活动。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活动的领导,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龙沙区2018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田忠启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谷孝敬   龙沙工商分局局长、龙沙区消费者协会会长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于宝明   区食药监局局长

        王欣宇   区城管局局长

王俊贤   江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付京华   彩虹街道办事处主任

卢晓齐   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关哲辉   区发改工信局局长(含物价)

刘  凯   湖滨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娜   五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牟英鹏   区农业局局长

何晓刚   龙沙工商分局副书记  

        张  桓   南航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红伟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金利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邹明岩   正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唐冬梅   区卫计局局长

        魏培强   区环保局局长

下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龙沙区消费者协会。联系电话:2401944,联系人:卢晓齐。

七、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有大局意识,切实把实际工作落实到上级的指示精神上来。

(二)要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具体事项要有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此项活动扎实推进。

(三)要总结成果。注意及时信息反馈和活动后的总结,4月8日前相关单位将工作总结上报至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齐齐哈尔市日博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