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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龙政办发〔2015〕27号
齐齐哈尔市日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办、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2015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齐齐哈尔市日博办公室
2015年10月20日
2015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5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政办发〔2015〕33号)和《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齐政办发〔2015〕56号),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加强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为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服务,为广大社会公众服务。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推进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在建立权力清单基础上,全面设计流程,并推行责任清单,主动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推进各有关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对于区级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情况下,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应公开。[区政府办(区民宗法制局)牵头落实,区编委办、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配合]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措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做好区政府及各部门预决算公开,积极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预决算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应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区财政局牵头落实]
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发布审计结果公告的同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区审计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应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做好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信息公开工作。发挥好国土资源局网站平台作用,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及时公开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并要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相应的专栏。[龙沙国土资源分局牵头落实]
做好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方案、征收决定、补助奖励、补偿标准等公开工作。[区住建局和区征收办分别牵头落实]
做好规范物业服务项目、管理和收费信息公开。[区住建局牵头落实]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重点围绕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的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规模工程项目建设信息。公开优化发展环境、放开准入领域、公平参与公共资源项目竞争,培育和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探索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方面的信息。[区发改工信局牵头落实,龙沙公安分局、区财政局、龙沙国土资源分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局、区审计局、龙沙工商分局、区安监局等单位配合]
推进2015年我区重点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和实施进度信息公开。[区发改工信局牵头落实,项目相关责任单位配合]
推进公路建设规划、方案、招投标、资金使用、施工、审计等全过程信息公开。做好升级改造国省道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等重大公路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区交通局牵头落实]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进一步扩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加大招生政策及有关考生信息的公开力度。公开全区幼儿园、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和基本情况,公布外来人口本地就读和教育救助资助等信息。深入实施中小学招生“阳光工程”,重点推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招生信息的公开工作。招生类信息包括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录取程序、录取情况、中考加分情况公示、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区教育局牵头落实]
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区民政局、区农业局(大民街道)牵头落实]
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区人社局牵头落实]
推进就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分析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面和信息。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及时公开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做好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公开公立医院改革、改制和经营信息。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新政策、新情况信息。[区人社局、卫计局分别牵头落实]
(六)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做好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变动及招聘等信息公开力度。参照有关监督机构及上市公司监事会信息披露的做法,探索建立公开监事会对区属企业监督检查情况制度。探索制定推进区属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意见,侧重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明确公开范围、内容、程序、工作要求等,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公开财务信息,推动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公开国有企业财务汇总信息。[区发改工信局牵头落实]
(七)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做好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继续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公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和污染减排信息。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核与辐射安全审批信息和辐射环境质量信息。[区环保局牵头落实]
(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做好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公开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建设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建立健全源头可追溯方面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绿色食品培育、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阳光运行。[区食药监局牵头落实]
(九)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加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制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推动服务、收费等事项公开。建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公开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收费标准等基本信息,方便企业和公众选择。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包括社会捐款项目、数额、使用情况。[区民政局牵头落实]
以上牵头落实单位必须在政府网站设置相关栏目,集中、及时、全面发布负责落实的重点领域信息,并确保栏目链接有效。区政府办公室将不定期督促各单位落实信息公开的情况,切实推进我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二、推进其他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农林畜牧水利信息公开
加强新建标准化育秧大棚、智能化催芽车间和落实玉米“双增二百”、超级稻“双增一百”科技行动的信息公开。扩大粮食、化肥、农药市场销售、经营、价格等环节的信息公开范围。公开“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有关信息。加大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区农业局牵头落实]
加强对重点草原保护的信息公开力度。公开2015年全区新增造林面积信息。[区农业局牵头落实]
公开畜产品及饲料集市价格监测数据、季度生鲜乳交易参考价格等方面信息。推进现代示范奶牛场建设、实施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信息公开。[区农业局牵头落实]
公开尼尔基引嫩扩建骨干一期工程配套灌区骨干工程推进情况、引水骨干工程建设情况;嫩江干流达标工程投资计划、招投标、参建单位、工程进度和工程验收情况信息。推进尼尔基引嫩扩建配套灌区等重点水利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区农业局牵头落实]
(二)推进文化体育旅游信息公开
推进文化机构信息公开。公开社区(村)设施建设相关信息。加大有关文化遗址、文物保护和展示项目建设以及申遗工作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查处文化市场严重违法违规案件信息。[区文体旅游局牵头落实]
推动全区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的规划信息公开。做好区级体育社团资格审查信息公开。公开建设全民健身设施信息。公开旅游信息。[区文体旅游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民族外事接待信息公开
重点围绕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公开民族地区改革开放、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项补助专款、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公开力度。推进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办理的各项事务信息公开。[区政府办(区民宗法制局)牵头落实]
按照龙沙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将公务接待预算、决算、接待内容及金额等信息进行公开,推动接待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区政府办牵头落实]
(四)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主动全面公开经区政府授权调查处理并批复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全文,逐步提高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比例。建立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区安监局牵头落实]
(五)推进统计税收金融信息公开
根据上级统计部门统一要求,依据批准后的数据适时公开周期性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数据及统计公报,发布全区性的统计信息。[区统计局牵头落实]
公开税收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做好政策法规、办税公开、纳税服务、税务稽查、涉事案件曝光信息公开工作。[区地税局牵头落实]
(六)推进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科技计划项目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各类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立项信息公开。逐步推进区属科研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利用省、市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推进我区大型科研仪器设备面向社会开放共享。[区发改工信局牵头落实]
(七)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加强涉企收费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等政策信息公开。加大对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政行为的信息公开力度。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重要公用及公益性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时,要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向社会主动公开调整的原因、标准、执行期限等信息。重点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数据、重大公共事业与公益服务项目成本监审、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价格监督检查等涉民领域价费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区发改工信局(区物价局)牵头落实]
(八)推进行政处罚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
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加大对相关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公开力度。继续做好红盾护农行动信息公开工作。加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龙沙工商分局牵头落实]
在职责范围内,加大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应当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信息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区发改工信局牵头落实]
(九)推进经贸流通信息公开
公开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侧重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的信息。探索建立工业运行生产保障要素的综合协调和应急调节信息公开机制。[区发改工信局牵头落实]
加大对大型商贸流通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力度,做好仓储、货运代理、联运、快递以及集装箱和冷链物流等现代物流业的信息公开工作。扩大铁路、公路等互联互通及电子口岸建设的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农产品批发市场方面的信息。[区经合中心牵头落实]
推进旅游项目、不同产品组合、推介营销、服务承诺、投诉结果信息公开。做好夏季发展避暑休闲游、养生度假游、医疗健康游及特色旅游信息和各旅游景区信息公开工作。[区文体旅游局牵头落实]
(十)推进公安司法信访信息公开
重点围绕深化“平安鹤城”建设,做好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信息公开。公开全区公安机关科学技术工作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信息。[龙沙公安分局牵头落实]
做好法治宣传和法律援助信息公开工作。[区司法局牵头落实]
围绕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和依法导入司法解决渠道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区信访局牵头落实]
(十一)推进行政管理领域信息公开
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确定的重要事项信息。加快文件运转流程,做好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区政府文件和区政府办公室文件以及清理废止的文件目录公开。做好区政府领导公务活动信息公开。[区政府办牵头落实]
做好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清查、资产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府办牵头落实]
定期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区政府办(区民宗法制局)牵头落实]
牵头落实做好区《政府工作报告》公开工作,探索建立公开区政府领导在区政府全体会议讲话、重要讲话和重要文章的公开机制。做好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调研报告的公开工作。[区政府办牵头落实]
推进档案信息开发和档案史料编辑出版公开。[区档案局牵头落实]
三、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主体、时限、程序、方式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管理和服务,明确工作标准,做好公开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的宣传管理。在公开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时,同步公开解读方案。区政府各部门要在区政府网站中设置“政策解读”栏目,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形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通过发布权威解读文件、图文并茂的新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方便公众获知政府信息。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四、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立案、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加强邮寄受理渠道管理,积极拓展其他受理渠道,如当面提交、传真、邮箱、网站在线申请等方式。要更好地发挥互联网等新媒体作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在线受理依申请公开功能,明确网上接受、分转、办理、反馈等程序和时限,切实为公众提供方便。严格遵守《条例》规定的答复时限,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和标准化文本,确保答复依据具体到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项,提高答复内容的说理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均应当说明理由;对不同意公开的情况,要明确告知,切实提高答复威信,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严禁出现依申请公开答复不及时、没有依据、不规范的问题、尽量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纠错案例。指定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梳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实现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化。
五、 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指南内容及时更新,准确无误。做好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同时,要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更好地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在《条例》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申请公开数据居前的事项、受理量、答复情况等数据)、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对经举报查实的有关问题,要严格依据《条例》规定进行处理。可根据工作需要,探索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逐步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以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为重点,建立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让政府信息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为加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龙沙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杨文波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曹云川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区编委办、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发改工信局、区统计局、区农业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征收办、区交通局、区环保局、区信访局、区安监局、区司法局、区食药监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文体旅游局、区档案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经合中心、区网络管理中心、区地税局、龙沙公安分局、龙沙工商分局、龙沙国土资源分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刘娜兼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具体工作人员,报送区政府办公室,组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网络。区政府办具体工作人员:安佳康,联系电话:2331465。
七、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统筹运用政府网站等平台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重点抓好门户网站建设,建立健全在线依申请公开功能,网上办事和互动交流功能,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结合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因地制宜,使政府网站与网上政务服务中心互联互通,满足公众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缴费等需求。加强网上咨询、网上投诉、网上信访等板块建设,切实回应社会关切,保证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健全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加大对政府网站频道栏目整合力度,确保网站内容及时更新,保证频道栏目有足够的信息来源。要经常对网站搜索、频道链接进行维护,确保能用好用。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制定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要结合各自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方案抓好推进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于12月10日前报区政府办公室(304室),区政府办公室将对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通报。
齐齐哈尔市日博办公室 2015年10月20日印发